可提供全程较为完整的物流信息,全程时限18-28天左右,可以满足跨境电商客户寄递需求
寄达范围 意大利、法国、西班牙、荷兰、比利时、英国、乌克兰、白俄罗斯、瑞典、挪威、捷克、德国、瑞士、波兰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斯洛伐克、爱尔兰、立陶宛、匈牙利、拉脱维亚
禁止寄递物品
一、各类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器具(含主要零部件)。如枪支、匕首、仿真枪、催泪枪、电击器等。
二、各类易燃性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三、各类易爆性物品及其仿制品: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。
四、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强碱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
五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六、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七、容易腐烂的物品,如鲜鱼、鲜肉、鲜水果、鲜蔬菜等,但经加工制作,已经干燥或者制成罐头食品,不在此限(寄达国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八、各类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 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九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十、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。
十一、各种涉及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。
十二、各类危害运输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;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,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,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;各种活动物,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能够损坏或者污染环境、服务设施、设备、备品的物品。
十三、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十四、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。
十五、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(含标本)、植物(含标本、种子和繁殖材料)及其制品。
十六、货币及有价证券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。
十七、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。
十八、贵重中药材。
十九、纯电物品。包括电池以及可重复使用的充电电池。如各类干电池、蓄电池、锂电池、太阳能电池、纽扣电池、充电宝等。
二十、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。
二十一、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出境的其他物品。
二十二、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。
限制寄递物品及包装要求
一、应按所寄物品的性质、大小、轻重、寄递路程远近和运输情况等,选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妥为包装,以能防止:封皮破裂、内件散落,封皮材料变形;伤害处理人员;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;因寄递途中挤压碰撞、摩擦震荡或气候、湿度影响而发生损坏。
二、电子产品包装。原则上要求电池与电极分开并做好有效物理隔离。如包括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、MP3(MP4/MP5)、电子血压计、照相机、摄影机等。如有内置电池,包装前要将内置电池与产品分离进行包装,包装方法:用泡绵、气泡布、防静电袋等包装材料把物品包装好,并用瓦楞纸在商品边角或者容易磨损的地方加强包装保护,装入内衬双瓦楞纸箱,并且要用填充物、如报纸、海绵或者防震气泡布这类有弹力的材料将纸箱空隙填满,避免物品在纸箱中摇晃受损。
三、液态及膏状物品(禁止寄递物品除外),如化妆品、润肤露、饮料等。液态/膏状物品单件容积不得超过150毫升,如容器容积超过 150毫升,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,亦不在允许寄递范围,不可寄递易燃易爆的液态及膏状物品,包括酒精含量较高的产品,如医用消毒酒精、洗甲水等。包装要求:内包装要进行密封。每个单独容器用外用海绵包住,外再胶带包好,防止渗漏。纸箱的六面用泡沫及气泡膜包住物体,防止碰撞对货物的积压。